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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新语:厘清关于民营企业的三个认识误区

发布时间: 2024-12-05 来源: 统战新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一系列重大的举措和制度安排来保障“两个毫不动摇”的坚持和落实。如何准确理解“两个毫不动摇”,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黄汉权表示,要厘清关于民营企业的三个认识误区。
  一是对民营企业污名化。近年来,一些自媒体热衷于编排企业家家族故事,污蔑企业家“跑路”,或是将他们在某些场合的言论断章取义后予以发布,以此挑起广大网民的热议和批评。还有观点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收入分配差距等问题简单归咎于民营经济的发展。
  改革开放45年来,中国高科技领域通过激烈竞争,涌现了华为、比亚迪等世界级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移动互联网又催生出小米、美团、字节跳动等企业。民营企业对提高中国在高科技领域的竞争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事实上,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促进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是发展公有制经济必然会挤压民营经济空间。有些人认为,发展公有制经济必然会导致“国进民退”。该言论的实质是把“国”与“民”“公”与“非公”摆在相互对立的位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最终效果便是“国民共进”,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本质上,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并不是对立关系。相反,二者是互补和共生的关系。从经济分工上来看,二者同为经济发展的形式和途径,共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相得益彰;从社会分工来看,二者相结合,才能够共同实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三是民营经济离场论。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出现了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的错误认识,说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使命,要退出历史舞台。这个言论,既没有理解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也没有认识到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何种经济形式,都是经济发展的手段,都是国家发展的社会基础。
  事实上,民营经济不离场是由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决定的。民营经济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总共构成了我国企业总数的95%以上,占GDP比重60%。多年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
  黄汉权表示,澄清了这些认识上的误区,有助于大家更好地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很多重大的举措和制度安排来保障“两个毫不动摇”的坚持和落实,优化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度环境,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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